倪春
合伙人
擅长民商事、房地产、公司法及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,现为太白所合伙人、副主任和太白所党支部委员
中共党员,法律本科,从事律师执业15年,擅长民商事、房地产、公司法及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,现为太白所合伙人、副主任和太白所党支部委员。
1989年12月—2002年6月,在江油发电厂工作(先后在燃料车间、计划基建部、厂长办公室等部门从事输煤值班、合同管理、法律顾问等工作,1994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,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);2002年7月进入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,2008年吸收为合伙人,2009年担任律所副主任。
主要执业表现:
长期以来担任10余家政府部门、国有大型企业、民营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常年法律顾问;从事专职律师以来,为当事人、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意见、审查修改各类合同、受托代理民事、行政诉讼案件及处理其他非诉法律事务,均取得满意效果,先后多次获得市司法局、律协的表彰并被评为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先进个人”。